[2016.10.14]小哲谈谈标准化的重要性

其实这个话题比较大,小哲一直想谈谈看法,但是总觉得思路太容易跳跃了,因为确实在日常生活中无时不刻不在与这个问题接触,所以很容易扯东扯西的。
今天是10月14日,很多人不知道今天是“世界标准日”,借此机会小哲还是大胆的谈谈标准化的问题,中心思想不明确也没办法了。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没错,只有标准对了,什么事情才好围绕标准展开,而小哲今天谈的就是统一标准的问题。
标准是人定的,没有标准,所有事情都是很难发展的,比如语言,无论是什么语言,最终有一个共同懂的语言进行沟通,才能办成事。同理,只有美国的螺丝标准和中国的一样,那么螺丝才能互相通用。比如我们插座口的形状和电器使用的默认电压,如果没有统一的标准,那么我们购买的香港手机就必须加上转接头才能充电;我们在日本购买的110V的电饭煲插上国内的电源只会烧坏。
标准不统一真的照成很多的麻烦,比如每个设备都用不同的程序语言编写,导致需要学习的计算机语言特别多,人力成本很高。苹果电脑公司推出的手机独树一帜的用自己的IOS系统,那么程序员们需要单独学习IOS平台的开发方式,众多公司必须同事拥有IOS和安卓甚至是WM等多个开发团队。比如不同的汽车使用的零部件各不相同,需要大量的配件采购才能满足修理厂的日常运作。比如……
接口标准了之后,可以很大的减少浪费,比如充电器,家里不用有那么多的充电器了,一些价格低的产品(比如蓝牙音箱)也不同再送充电器了,厂家降低了成本,消费者也降低了购买成本。家里需要USB充电的设备多了之后,集成度高的多口充电器也成为一种趋势。
“得标准者得天下”。标准决定着市场的控制权。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标准也是一种游戏规则。谁的技术成为标准,谁制定的标准为世界所认同,谁就会获得巨大的市场和经济利益。在知识经济时代,市场竞争标准先行的特征尤为突出。通过标准与专利的融合,实现专利标准化、标准垄断化,可以最大限度地获取市场份额和垄断利润,故有“二流企业卖产品,一流企业卖专利,超一流企业卖标准”之说。由此可知,标准竞争已成为继产品竞争、品牌竞争之后,又一种层次更深、水平更高、影响更大的竞争形式。二十一世纪,标准的竞争将更加白热化。唯有加紧完善以专利和技术标准为依托的自主创新体系,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胜出。
所以小哲认为,只有制定标准,统一标准,大家一起为一个共同的事业奋斗,这个世界才会更美好。

[2016.09.26]小哲谈谈新媒体视频直播

其实小哲很早之前就看过视频直播,最早的其实就是聊天室的升级版,视频聊天美女唱歌,后来又一直在关注游戏视频直播,所以对于小哲而言,也不知道为什么视频直播在这两年才开始火爆。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直播APP也越来越多,那么今天小哲来谈谈新媒体视频直播那些事。
2012年,YY平台首次启动YY游戏直播,此后,这种“一个主播、一个视频、一群围观的‘吃瓜群众’”的视频直播模式开始悄然流行。YY、酷我(聚星)、9158、陌陌和六间房等直播平台正是凭借新潮的“秀场”模式汇聚了一批用户。然而,由于受制于PC客户端的架构以及宽带网速的限制,互联网直播产业链仍然显得相对脆弱,其主要还是以游戏直播以及秀场直播为主,远没有发展成为一场“全民狂欢”。近年来,国内网络移动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网民数量的迅速攀升,为移动直播提供了一定的技术支撑与发展动力。从秀场直播与游戏直播到泛娱乐直播以及泛生活直播、全民直播,移动视频直播不断向垂直领域多元化发展。
小哲在之前的文章里提到过,新媒体的时代已经到来了,用户有了更多元化的选择,好看的内容变成用户选择观看的直接因素,而提供的内容不一定是精心制作的,也不一定是专业人员表演和摄影的,只要是能抓住关注感兴趣的点,内容的生产者就能获得人气和口碑,甚至是赚得盆满钵满!我们来看看视频直播的这些主播们是怎么赚钱的!
传统视频直播主播的盈利模式主要分如下几点:1.虚拟礼物分成;2.视频平台签约费;3.广告收入;4.自己开淘宝店销售产品。
呵呵,细节小哲就不赘述了,之所以视频直播可以如此火爆,除了卖力的内容生成者(直播主播)在不断的提高内容的可观看性以外,直播这种互动的方式也更能提高观众的参与度,增强粘性。
在直播过程中,发弹幕和看弹幕是一种新奇的体验,这既是主播和观众之间零时差的互动交流,也是观众之间分享体验或打“口水仗”的窗口。而视频直播网站内嵌的社区交流方式,更是为观看视频直播营造了良好的围观氛围。比如,一个女生直播起床自己收拾房间的场景,所有的话题都集中在“你衣服的领子很好看”“你的眼袋有点深”等细枝末节上,没有宏大议题的设定,聊的都是细微琐事。在这里,不同于微信点对点传播以及圈子间与圈子间形成封闭的讨论,视频直播高度开放,任何人都可以随时随地发表评论。一句话、一个字、甚至一个表情都可以表达出原汁原味的冲动和感受,而且不加任何修饰。
最后,小哲还是向这些雨后春笋一样出现的直播平台发出一些感叹,只有找准了定位和进入了良性循环的运营,才能不断的运作下去,只是为了玩转资本市场和搏一搏靠恶性营销来维持的平台早晚会被市场淘汰,大浪淘沙且行且珍惜吧!

[2016.09.21]小哲谈谈混合现实MR技术

小哲在之前的文章里提到过VR虚拟现实技术和AR增强现实技术,也提到两者的同时发展肯定会发展出结合在一起的应用,果不其然,微软提出了这么一个MR的概念。混合现实是在VR、AR兴起之后所出现的新概念,包括增强现实和增强虚拟两部分,能够合并现实和虚拟世界而产生新的可视环境。现实物理和数字对象是共存的并可以实时互动。MR与AR之间并没有明显的分界线,未来也不可能作明确区分,因为AR与MR是殊途同归的,现阶段可以将MR看做是AR产品的升级版。
微软和Magic Leap们在极力避免被冠上AR(增强现实)的帽子,尤其对于微软,自打它去年发布HoloLens以来,就坚称其是一种MR(混合现实)技术,而非AR技术。
MR是介于VR与AR之间的技术,名为介导现实技术,由“智能硬件之父”多伦多大学教授SteveMann提出的介导现实,全称Mediated Reality(简称MR)。VR是纯虚拟数字画面,包括AR在内的Mixed Reality是虚拟数字画面+裸眼现实,MR是数字化现实+虚拟数字画面。
你可以戴着它进行摩托车设计,现实世界中可能真的有一些组件在那里,也可能没有。你戴着它在客厅玩游戏,客厅就是你游戏的地图,同时又有一些虚拟的元素融入进来。总之,MR设备给到你的是一个混沌的世界:如果数字模拟技术(显示、声音、触觉)等,你根本感受不到二者差异。
MR最具代表性的莫过于magic Leap的鲸鱼视频,用户看到的虚拟物体和真实物体几乎是无法区分的,鲸鱼跃出水面的那一刻真是惊艳,虽然有人质疑鲸鱼视频的可靠程度,但MR的最终方向是明了的,也是堪比电影特效的。这段视频可以在网络上搜索到,大家有空可以去看看。
小哲认为,无论是AR、VR、MR还是更多的细分“R”,例如CR,它们最终会是把虚拟和现实有机的结合,达到互联网和物联网的结合最终提升操作体验,帮助人工智能和云端服务落地到大众消费市场。

G20峰会即将召开 看看20国互联网发展哪家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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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G20峰会即将在我国杭州举行,包括美国、日本、法国、英国、德国、俄罗斯等在内的20国领导人将齐聚一堂就“构建创新、活力、联动、包容的世界经济”这一主题进行讨论。作为各国经济的重要构成部分,作为促进全球互联互通的媒介,目前在互联网上G20国家的发展现状如何?

日前中国商报记者从《G20国家互联网发展研究报告》发布会上获悉,目前G20国家共占据着全球64%的人口,拥有着全球60%的国土面积,GDP总值占全球的86%,贸易总额占全球的80%,拥有全球70%的网民总量。

但从具体发展层面看,G20国家在互联网发展上存在着不均衡的情况。如在互联网普及率上,欧美国家较高,发展中国家普遍偏低。数据显示,在互联网普及率上,G20国家中英国最高达92.6%,其次是日本为91.1%,美国和加拿大并列第三为88.5%。此外,普及率在70%以上国家有韩国、澳大利亚、德国、法国、欧盟和俄罗斯。中国的普及率为52.2%,印度尼西亚、印度和墨西哥排名位列倒数一、二、三,分别为20.4%、34.8%和45.1%。

数据显示,虽然中国的网民数量全球最多为7.7亿,但是中国并不是普及率最高的国家。国家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副会长吕本富在介绍报告时表示,从互联网普及率上看,我国的网民在人口占比中刚过一半,未来还有一定增长空间。与之相反日本、美国、英国等几乎实现了全民的互联网化,已经达到了增长的上限,未来很难有增长的空间。所以,未来全球的互联网发展主要看印度、印度尼西亚等目前普及率比较低的国家,这些国家今后网民的增速会很快,市场潜力很大。

“通过十多年的发展目前全球网民数量已经突破30亿,占世界总人口的40%,其中,G20国家网民数量为22.4亿。但30亿的上半场已经结束,未来主要看30亿的下半场。”吕本富表示。

此外,从网络社交层面看,G20国家的社交平均水平为48%,高于全球31%的平均值。但是不同国家的发展也截然不同。在网络社交渗透率上,韩国由于网速快,占据着第一的宝座,为76%;其次是欧盟,渗透率为63%;占据着第三名位置的是阿根廷,渗透率为62%。

据吕本富介绍,欧美发达国家的社交渗透率基本上都超过了48%,中国为47%虽然高于全球平均水平,但是要低于G20国家的平均值。不过,最有发展潜力的还是印度,只有10%,在G20国家中是垫底的。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互联网普及率达88%的德国,在社交渗透率上却只有36%,这一方面与德国人比较严谨不爱社交有关,另外一方面还与德国没有本土的社交网络有关。

在具体的社交排名上,目前G20国家基本上是Facebook的天下,腾讯的微信只在中国有市场。吕本富介绍说,G20国家排名前三的社交网络品牌,中国为微信、QQ和微博;日本是LINE、Facebook和推特;美国是Facebook、IMS、推特。除了日本、韩国、俄罗斯排名第一的是本土的社交软件外,G20国家社交网络中Facebook占据着70%以上的份额,腾讯的微信只有在中国占据着重要位置。

而在电子商务层面,老大依然是美国,其遥遥领先于所有的G20国家。美国2015年的电子商务规模为6.58万亿美元,其中B2B占据着9成以上的份额;排名第二和第三的为中国和日本,电子商务规模分别为2.7万亿美元和2.49万亿美元,其中中国B2C占据着优势,日本和美国一样以B2B交易为主。此外,韩国、德国、英国、俄罗斯和法国的电子商务规模分别为1.017万亿美元、1.018万亿美元、0.88万亿美元、0.72万亿美元和0.67万亿美元,印度尼西亚、阿根廷和沙特阿拉伯垫底。

“从整体的发展情况看,G20国家中只有美国、中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和俄罗斯的电子商务发展还不错,其他13家G20国家的电子商务都还处于起步阶段,规模比较小。这些国家之所以发展的慢是因为,电子商务涉及到平台、物流、供给侧等方方面面。”

但不同于我国在全球网络社交领域的话语权比较低,在电子商务上,尤其是在零售电子商务上,阿里巴巴占据着第一大份额,为26.6%,比美国的亚马逊要高出一半的份额,后者为13%。但阿里巴巴想要在全球取得如同Facebook一般的地位,还需要进一步努力。

此外,吕本富表示,在搜索、博客、新闻等互联网服务上除了中国外,多数的G20企业都依赖于美国企业,如意大利、印度、阿根廷、墨西哥等基本上全部是美国企业提供互联网服务,俄罗斯和韩国也有一半是美国企业在提供。

不过,正是由于不同于我国的BAT们主要在本土有市场,美国的“BAT”们是在多数国家都有影响力,这使得目前中国互联网巨头与美国互联网巨头相比,还有有很大差距。拿9月2日的市值做对比发现,美国Facebook、亚马逊和谷歌三家的市值之和约为1.26万亿美元,而中国的BAT相加约为0.55万亿美元,美国“BAT”是我国的2.29倍。

互联网实验室主任方兴东认为,目前与过去相比我国的互联网产业实际上是不进则退,BAT三巨头在最高点的时候,阿里巴巴超过了3000亿美元,彼时亚马逊和Facebook加起来和阿里巴巴差不多,但是现在BAT三家加起来只有谷歌一家的市值,导致这一局面的是BAT的全球化出了问题,最为关键的是要做一个13亿人口的市场还是75亿人口的市场,这是一个根本的道路选择。美国的互联网公司80%以上的用户来自海外,而中国的互联网公司90%以上都来自国内。不说美国,就连在印度这样正在开发的市场,也几乎见不到BAT的身影。

 

文/中国商报记者陈芳